港股通交易委托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港股通投资者:
为了使您了解港股通业务相关风险,现特向您提供本《港股通交易委托风险揭示书》,请您认真详细阅读,并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等,慎重决定是否参与港股通交易业务。
您从事港股通交易,除了面临证券市场中的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等之外,还可能面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一、两地市场差异的风险。提示您注意,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存在诸多差异,您参与港股通交易需遵守内地与香港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对香港证券市场有所了解;通过港股通参与香港证券市场交易与通过其他方式参与香港证券市场交易,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标的证券范围存在限制的风险。提示您注意,您可以通过港股通买卖的股票存在一定的范围限制,且港股通股票名单会动态调整。您应当关注最新的港股通股票名单。对于被调出的港股通股票,自调整之日起,您将不得再行买入。
三、额度限制的风险。提示您注意,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和总额度限制。总额度余额少于一个每日额度的,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自下一港股通交易日起停止接受买入申报,您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您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四、交易日的风险。提示您注意,只有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具体以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在其指定网站公布的日期为准。
五、交易时间的风险。提示您注意,每个港股通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包括开市前时段和持续交易时段,具体按联交所的规定执行。
圣诞前夕(12月24日)、元旦前夕(12月31日)或除夕日为港股通交易日的,港股通仅有半天交易,且当日为非交收日。
六、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提示您注意,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您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出现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您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及上交所对于发生交易异常情况及采取相应处置措施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七、资金可取可用规则的风险。提示您注意,鉴于港股的清算交收制度与境内A股清算交收制度的不同。您港股通交易应收资金T日可用于港股通股票交易。T+2日可用于内地证券市场交易,T+3日可取。但圣诞前夕、新年前夕、农历新年前夕的半日市以及出现特殊天气情形的,甲方港股通交易应收资金的可用以及可取时间将根据其实际交收时间予以顺延。
我公司可应行业惯例或自身风控能力等的变化,对上述资金可取可用规则进行调整。调整前,我公司将在官方网站或分支机构营业现场进行公告,公告之日起,您于七个港股通交易日内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接受调整后的规则。
请您提前做好自身资金使用计划与安排,并关注我公司关于资金可取可用规则的变动公告,由此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八、资金受限的风险。提示您注意,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我公司可能将对港股通交易应收资金用于内地证券市场的买入进行限制,港股通交易应收资金的可取时间也将根据实际交收时间予以顺延。上述情形导致的资金可用、可取受限,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汇率的风险。提示您注意,我公司有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公布的参考汇率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我公司将以该汇率为基础冻结或释放买入或卖出资金。
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也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结算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
您应接受最终的清算交收结果,出现透资情况的,您有法定义务偿付透资金额。
十、委托类型受限的风险。提示您注意,您参与联交所自动对盘系统交易,在联交所开市前时段应当采用竞价限价盘委托,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应当采用增强限价盘委托。
十一、委托方式的风险。提示您注意,您向我公司下达委托指令的方式包括柜台委托、自助委托以及我公司认可的其他合法委托方式,自助委托包括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热键委托等。我公司将根据港股通业务开展的情况,逐步开放各类委托方式,您可使用的委托方式,以我公司实际提供的为准。您应熟悉两种或以上的委托方式,当我公司某种自助委托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异常情况时,您应采用其他委托方式下达委托指令。
十二、碎股交易存在限制的风险。提示您注意,您持有的碎股只能通过联交所半自动对盘碎股交易系统卖出。
十三、回转交易的风险。提示您注意,您当日买入的港股通股票,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前即可卖出,您应当关注因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十四、委托要素与内地证券市场差异的风险。提示您注意,与内地证券市场相比,联交所在订单申报的最小交易价差、每手股数、申报最大限制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您应当关注因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交易时段,股票的交易价差可能因股票价格的变动而变化,将可能影响您委托的有效性。
十五、技术故障的风险。提示您注意,港股通交易中若联交所与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之间的报盘系统或者通信链路出现故障,可能导致15分钟以上不能申报和撤销申报,您应当关注因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十六、不设涨跌幅限制的风险。提示您注意,港股通股票不设置涨跌幅限制,您应当关注因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十七、免费一档行情的风险。提示您注意,您通过港股通业务获得的香港证券市场免费一档行情,与付费方式获得的行情相比,在刷新频率、档位显示等方面存在差异,您应当关注依此进行投资决策的风险。
十八、报价显示颜色含义不同的风险。提示您注意,在香港证券市场,股票价格上涨时,股票报价屏幕上显示的颜色为绿色,下跌时则为红色,与内地证券市场存在差异。但是,不同的行情软件商提供的行情走势颜色可以重新设定,您在使用行情软件的时候,应当仔细检查软件的参数设置,避免惯性思维带来的风险。
十九、权益证券存在交易限制的风险。提示您注意,您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上交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二十、证券交收期差异的风险。提示您注意,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在证券资金的交收期安排上存在差异,港股通交易的交收期为T+2日。若您卖出证券,在交收完成前仍享有该证券的权益。若您买入证券,在交收完成后才享有该证券的权益。
同时,港股通交易的交收可能因香港出现台风或黑色暴雨等发生延迟交收。
二十一、获得相关公司行为服务受限的风险。提示您注意,您通过港股通业务暂不能参与新股发行认购。您能否及以何种方式参与供股和公开配售业务,将按照有关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十二、现金红利发放延后的风险。提示您注意,对于在联交所上市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由于中国结算需要在收到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派发的外币红利资金后进行换汇、清算、发放等业务处理,您通过港股通业务获得的现金红利将会较香港市场有所延后。
二十三、红股可交易日延后的风险。提示您注意,对于在联交所上市公司派发的红股,中国结算在收到香港结算派发红股到账当日或次日进行业务处理,相应红股可于处理日下一港股通交易日上市交易。您红股可卖首日均较香港市场晚一个港股通交易日。
二十四、投票申报时间的风险。提示您注意,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您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您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二十五、零碎股处理规则的风险。提示您注意,对于在联交所上市公司派发的红股以及股份分拆及合并业务产生的零碎股,中国结算对您账户中小于1股的零碎股进行舍尾处理。当香港结算发放的红股总数或分拆、合并股票数额大于您账户舍尾取整后的总数的,中国结算按照精确算法分配差额部分。
二十六、清算透支的风险。提示您注意,由于香港市场的费用收取或汇率的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会引起您账户的透支,您应当对账户内的余额进行关注并及时归还,否则将导致账户内资金被处置的风险。
二十七、现金结算的风险。提示您注意,香港结算因极端情况下无法交付证券对中国结算实施现金结算的,中国结算将参照香港结算的处理原则进行相应业务处理。
二十八、交收违约的风险。提示您注意,港股通境内结算实施分级结算原则。您可能面临以下风险:(一)因结算参与人未完成与中国结算的集中交收,导致您应收资金或证券被暂不交付或处置;(二)结算参与人对您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您未能取得应收证券或资金;(三)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发送的有关您的证券划付指令有误的导致您权益受损;(四)其他因结算参与人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您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二十九、税费标准与内地市场差异的风险。提示您注意,香港市场收费标准与内地市场收费标准不同,香港地区与内地在税收安排方面也存在差异,您买卖港股通股票,应当按照香港市场有关规定交纳相关费用,并按照香港地区相关规定缴纳税款。
三十、业务规则修改风险。提示您注意,对于因上交所、中国结算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不承担责任;您还应当充分知晓并认可联交所在其规则中规定的相关责任豁免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对因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发生或处置交易异常情况等导致的损失不承担责任的规定。
上述风险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港股通交易的所有风险因素,您在参与港股通交易前,还应认真阅读相关业务规则和协议条款,对港股通交易特有的规则必须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港股通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